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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國以來自貢最大販毒案收官 最后一名嫌疑人獲刑

川南在線2010—2019自貢晚報  發(fā)布時間:2012-06-20

    近日,建國以來自貢市最大一起運輸毒品案最后一名落網(wǎng)犯罪嫌疑人肖勇,被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有期刑十五年。自此,建國以來自貢市涉案毒品量最大的一起毒品案件完美收官。

    案發(fā)前,肖勇長期在云南景洪跑野的,期間結(jié)識了當(dāng)?shù)囟矩溣裣愕热恕?010年春節(jié),肖勇回自貢過節(jié),玉香邀約其在自貢聯(lián)系毒品買家。肖勇在家過春節(jié)期間,巧遇多年未見的朋友陳明、雷貴等人。巧合的是,陳明、雷貴糾集了陳華、馮宇等人,共同籌資170余萬元,欲到云南購買毒品麻古回自貢販賣,從中賺取巨額利潤。陳明等人正在為沒人幫他們與云南毒販牽線搭橋而苦惱,遇到肖勇后,雙方一拍即合。

    2010年5月15日凌晨,陳明、雷貴等五人在肖勇的帶領(lǐng)下,從自貢分乘兩輛越野車前往景洪。肖勇通過毒販玉香聯(lián)系到一緬甸籍毒販,由于緬甸毒販提供的樣品陳明等人嘗試后覺得質(zhì)量不好而未能成交。5月17日下午,肖勇再次通過玉香聯(lián)系到毒犯巖各,經(jīng)嘗試樣品滿意后,陳明等人以9元一粒的價格購買麻古16.8萬粒。陳明等人支付肖勇介紹費16.8萬元。

    5月19日凌晨,當(dāng)陳明、雷貴等人運輸毒品行至四川與云南交界的水富縣收費站時,被警方查獲,當(dāng)場繳獲毒品麻古15237克。由于犯罪嫌疑人肖勇未同車返回四川,所以漏網(wǎng)。

    案發(fā)后,犯罪嫌疑人肖勇為躲避警方的追捕,請人制作假身份證,改名換姓,不停變換地點躲藏。天網(wǎng)恢恢,疏而不漏。2011年8月,當(dāng)肖勇再次改變藏身地點,從新疆乘火車到天津時,在新疆庫爾勒火車站被抓獲歸案。

    2011年11月17日,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,陳明等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至13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徒刑。近日,自貢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運輸毒品罪判處肖勇有期刑十五年。至此,這起建國以來自貢市最大的毒品案涉案人員全部漏網(wǎng)并獲刑。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(完)曾仁洪 記者 池莉

編輯:馬慶娟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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